项目编号 | ************* | 统*交易标识码 | ***-******************-********-******-6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宿松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采购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宿松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A区研发楼及宿舍配电工程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号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宿松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A区研发楼及宿舍配电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70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
*、评审专家名单:刘胜君、仇实、刘国林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号文工程类标准和皖价服〔****〕**号文标准计取,金额为:*****.**元(其中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为*****.**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松县经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南楼*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东北新城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2楼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开评标情况*览表
3.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2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分0秒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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