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省级有色金属产业园基础设施*期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期)(第 1次招标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谷城县省级有色金属产业园基础设施*期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期)(招标编号:****-************-*********)做出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2 (1) | 投标报价 | 报价得分 | ** | 1、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超过 5 个(不含 5 个)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个最高报价和*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少于或等于 5 个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注: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各投标人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位(*舍*入),投标报价得分(**分): 计算报价得分时,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满分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的,扣 0.**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值 1%的,扣 0.1 分。 各投标人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0.**(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0.1(投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价)。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未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评审合格、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总价(包括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其投标报价不作为有效报价)。 |
现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2 (1) | 投标报价 | 报价得分 | ** | 1、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超过 5 个(不含 5 个)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个最高报价和*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少于或等于 5 个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注: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各投标人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位(*舍*入),投标报价得分(**分): 计算报价得分时,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满分**分;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的,扣 0.**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值 1%的,扣 0.1 分。 各投标人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0.**(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0.1(投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价)。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未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评审合格、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总价(包括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其投标报价不作为有效报价)。 |
*、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现已重新上传,以本次附件上传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使用**锁,自行下载查阅。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谷城经济开发区苏盘村1组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谷城县城关镇城垣路 1 号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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