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当涂县涂山大道东延段(至围乌路)建设工程-交通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第*次) | ||||
项目编号 | 皖**-**-****-******* | ||||
标段名称 | 当涂县涂山大道东延段(至围乌路)建设工程-交通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第*次) | ||||
标段编号 | 皖**-**-****-*******-1 | ||||
招标人 | *************** | ||||
项目统*代码 | ****-******-**-**-****** | ||||
最高限价 | *******.**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行春南路***号潘浩***********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年9月4日**:**:** | 计划工期 | **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 址 | 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送桥镇工业集中区 | ||||
投标价(元) /费率(*分之) | *******.** |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苏************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潘浩,***********)。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下午2:**-5:**,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股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范令荣,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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