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年5月**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
****年5月**日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污水处理场优化改造项目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 | ************* | 项目主要对现有污水处理场低盐、高盐系统进行改造,新建污水均质罐、调节罐、厌氧反应器、沼气柜及其他配套设施,建成后设计处理能力(*****/h)保持不变,具备对斯尔邦及荣泰、虹景、虹威、虹科等企业废水进行预处理的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均为环保投资。 | (*)水污染防治:斯尔邦厂内丙烯腈、***装置废水,虹景、虹威、虹科低含盐废水等收集进低盐线处理,尾水全部回用于厂内循环水系统,不外排。斯尔邦厂内***装置废酸浓缩凝液和中和废液、***装置废碱液、***项目含盐水和含硫废水、污泥脱水上清液、反渗透**浓水及虹威、虹科高盐废水等收集进高盐线处理,出水达园区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接管标准后,接入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集中处理,达标尾水依托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深海排放。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新增厌氧单元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低盐线废气除臭系统,经“化学洗涤+水洗+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备用)”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化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沼气干式脱硫塔废填料等*般工业固废,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或处置。项目投运前应落实所有危险废物处置去向。 (*)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其他环境影响: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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