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北高速新化至新宁段、张家界至官庄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标段
第**号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做如下修改: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修改为:
“最近8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日回溯8年),具有满足以下条件的业绩:
1、按合同段完成过1个单段里程长度不少于****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通信、监控、收费系统)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
2、完成过1个包含单洞长度不少于2.***的高速公路长隧道机电工程(同时包含供配电、照明、通风等系统)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
以上2项业绩要求,可以是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同*合同段的业绩也可以是分别满足以上条件的不同合同段的业绩。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3.设计业绩计算以设计批复日期为准。4.单段里程长度是指合同段为线性工程。”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修改为:
“1、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软件类专业或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技术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最近8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日回溯8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满足以下条件的业绩:
(1)按合同段完成过1个单段里程长度不少于****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通信、监控、收费系统)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
(2)完成过1个包含单洞长度不少于2.***的高速公路长隧道机电工程(同时包含供配电、照明、通风等系统)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
以上2项业绩要求,可以是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同*合同段的业绩也可以是分别满足以上条件的不同合同段的业绩。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3、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4、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进场,否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5、设计业绩计算以设计批复日期为准。6.单段里程长度是指合同段为线性工程。”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迟至****年3月**日**:**。
(以下无正文)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日 期: ****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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